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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举办“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 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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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4月7日上午,我市举办“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开展保障法宣传。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良军主持。枣庄军分区副司令员王世克,薛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人武部领导同志以及特邀嘉宾省、市“最美退役军人”代表杨位成、种法军等同志出席活动。

宋丙干指出,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对于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

宋丙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平台,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为法律施行营造良好氛围。要抓好法律引导、思想引领,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市、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薛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薛城区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等300余人参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册),宣传群众3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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