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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荣军康复医院业务范围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19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在乡伤残军人医疗康复服务;伤残军人医疗住院门诊;伤残军人保健及疾病预防。
序号 事项 子事项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工作标准 承办科室及协办科室
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工作流程 实施期限
1 伤残军人住院医疗康复服务
收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住院,为在院优抚对象提供良好的医疗康复服务。 枣编办[2010]1号文;《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在院优抚对象有效康复 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五科(荣军病房)承办、枣庄市荣军康复医院业务室协办,地址:新城区市医养康复中心院内,联系方式:3314866 门诊挂号、专家确诊、开具入院通知书和医保通知书、住院处和医保处办理住院医保手续、办理入院住院治疗 长期


2 伤残军人门诊及保健和疾病预防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医疗门诊、健康保健、疾病预防等服务。 枣编办[2010]1号文;《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条;《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三条 按要求做好服务 市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承办、枣庄市荣军康复医院业务室协办,地址:新城区市医养康复中心院内,联系方式:3314866 门诊接诊,询问病史,体格及辅助检查,初步诊断,根据病情用药,指导康复训练和家庭护理,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根据病情回访
长期


3 巡诊医疗服务
开展复退精神病军人及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巡诊、送医送药活动和健康咨询服务。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三条 每年不低于2次 枣庄市荣军康复医院业务室承办、协办市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地址:新城区市医养康复中心院内,联系方式:3314866 制定巡诊计划;实地查看病人详细问诊、确立初步诊断、根据病情用药、指导康复训练和家庭护理
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根据病情回访。



长期


4 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
年度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三条 有序开展 枣庄市荣军康复医院业务室承办、协办市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地址:新城区市医养康复中心院内,联系方式:3314866 有序安排人员健康查体,整理并发放体检结果,健康指导 长期


5 内部管理
按照章程和有关通知规定开展的党务、纪检、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工青妇等内部管理工作 相关规定 按时按要求完成 枣庄市荣军康复医院,地址:新城区市医养康复中心院内,联系方式:3314866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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