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加强政校企合作促进退役军人 高质量充分就业二十条...
《关于持续加强政校企合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研究,制定出台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政校企合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二十条措施》(枣退役军人〔2025〕3号,以下简称《枣就业二十条》)。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出台依据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关系着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为退役军人就业“架桥铺路”,有利于激发广大官兵保家卫国的军心士气,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77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退役军人纪律性强、执行力高、能吃苦耐劳的特点和我市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的用工需求,探索整合政校企就业资源,持续加强合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枣就业二十条》,推动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二、主要内容
《枣就业二十条》共5章、20条,从抓实教育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创业环境、提升保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有力推动我市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抓实教育培训:夯实就业根基,对接枣庄产业
“三送”进军营:结合枣庄驻军特点和退役季,重点宣讲枣庄市情、产业发展规划(尤其是“6+3”产业)、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及本地就业创业政策,开展本地急需的职业技能(如锂电操作、精密制造、现代物流、现代农业技术等)预培训,组织本地优质企业(特别是重点项目承建企业)提前对接。
适应性培训全覆盖: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枣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营商环境、重点产业布局及地方生活习俗,帮助退役军人快速融入枣庄、了解枣庄机遇。确保80学时高质量完成。
技能升级精准化:建立并动态更新“枣庄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信息名录”,优先纳入本地职业院校(如枣庄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等)和与本地重点产业(如锂电、机床制造、化工新材料等)关联度高的优质培训机构。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直接对接枣庄高新区、各类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的技能人才需求。探索与本地龙头企业共建退役军人专属实训基地。
学历教育强支持:加强与枣庄本地高校合作,设立退役军人学历提升咨询点,提供“一站式”报名指导服务。重点宣传专升本免试等利好政策,鼓励退役军人提升学历层次,为枣庄产业升级储备高素质人才。
(二)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多元平台,聚焦精准匹配
招聘活动品牌化:持续打造“军岗日”枣庄品牌活动,高频次举办“退役军人服务省市重大项目人力资源对接系列活动”,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深入各区(市)产业园区和企业一线。深化“直通车”模式,组织退役军人实地参观本地龙头企业及重点项目现场,推动“眼见为实、现场签约”。确保每年市级层面至少2场大型专场招聘。
服务平台智能化:整合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官微、融媒体资源,打造“枣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线上平台。枣庄特色:推广“枣庄退役军人求职码”,实现岗位信息“码上查”、求职意向“码上报”。加强与鲁南经济圈兄弟地市合作,探索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劳务协作。
拓展教职新路径:结合枣庄实际,鼓励各区(市)开发校园类专项公益性岗位。积极落实省里关于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任教政策,推动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在招聘教师(特别是体育、思政、国防教育相关岗位)时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支持本地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吸纳退役军人任教或担任实训教官,达到比例的优先纳入承训目录。
职业指导精细化:职业指导紧密结合枣庄市产业地图、重点企业名录和人才需求目录,帮助退役军人分析本地就业形势,找准自身定位,明确在枣庄发展的职业路径。
(三)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活力,服务军创发展
创业贷款便捷化:严格落实《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实施办法》(鲁退役军人发〔2024〕26号)。枣庄特色: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优化流程,实现“一次办好”,特别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对接,加强信息共享,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建立枣庄市军创企业信息库和扶持台账,进行精准滴灌。
税收优惠强落实:强化与枣庄市税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各级服务中心(站)广泛宣传、精准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企业和招用退役军人的本地民营企业应享尽享税收减免红利。
创业服务生态化:利用枣庄市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平台优势,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市场分析、政策匹配等数字化服务。定期举办“枣庄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军创企业成果展交会”,并积极组织优秀项目参加省级以上大赛。
联络员制度贴心化:各区(市)组建精干的“军创企业服务小组”(含事务部门骨干、创业导师、银行专员),对辖区内军创企业(特别是围绕枣庄主导产业创业的)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精准联络服务,重点解决其在人才招聘、融资贷款、市场开拓、政策申报等方面的难题。建立“枣庄军创企业联络员”名录,定期开展军创企业联络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四)提升保障水平:凝聚多方合力,优化服务供给
指导团队专业化: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点吸纳枣庄本地知名企业家(特别是“6+3”产业领域)、高校教授(枣庄学院、职业院校)、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优秀创业导师、金融机构专家等,组建“枣庄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提供接地气的指导服务。
市场服务协同化:鼓励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为退役军人(尤其是新退役人员)提供就业跟踪、职业规划等深度服务。
宣传引导立体化: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枣庄本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如在重点企业成为技术骨干、在乡村振兴中带头致富、成功创办军创企业服务本地产业等),讲好“枣庄军创故事”。充分利用《鲁南经济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月报》等平台宣传枣庄经验。
民企合作常态化:重点与本地骨干民营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在招聘活动中设立“枣庄民企招聘退役军人专区”。指导本地龙头企业设立“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将积极吸纳退役军人、事迹突出的枣庄本地企业和企业家,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双拥模范”和退役军人工作先进。
信息台账动态化: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信息台账,加强与枣庄市人社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精准掌握退役军人就业状态和军创企业经营情况,为实施个性化、跟踪式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落地见效
统筹协调机制化:强化市、区(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建立健全与枣庄市人社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合力推动退役军人专属的就业、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在枣庄落地生根,特别是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用工方面形成合力。
监督考核刚性化: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将各区(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成效,特别是服务本地重点产业项目用工、促进高质量就业情况,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强化结果运用。
权益维护法治化:畅通枣庄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维权渠道,及时高效处理涉及退役军人劳动就业、创业经营的合法诉求,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其在枣庄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提升其获得感、归属感。
三、适用主体
《枣就业二十条》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且移交枣庄市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四、主要特色与创新点
一是深度融入枣庄发展战略。每条措施都紧扣“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和“重点项目攻坚年”要求,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与枣庄市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重大项目推进紧密结合,实现人力资源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对接。
二是突出“政校企”枣庄实践。“政”导方向:政府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制定政策、优化环境,特别是服务重点产业项目;“校”提技能:依托本地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紧贴枣庄产业需求的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企”供岗位:充分调动本地民营企业(尤其是“6+3”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积极性,开发优质岗位,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
三是打造“军创企业联络员”枣庄模式。组建专业化服务小组,建立名录,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解决军创企业在枣庄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机制设计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四是强化本地化服务载体。利用融媒体平台、官方公众号等推广“求职码”,建设本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平台,依托本地高校提供学历提升便利,发动本地企业家和专家组建导师团,宣传本地退役军人典型,各项服务载体均扎根枣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