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632—8799089,电子邮箱:tyswj20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落实主动公开。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领导简历、机构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务公开等内容均在专栏主动公开。二是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和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并公布所属单位预算、决算信息,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三是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公开了23项办事服务并提供办事指南链接,为服务事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四是不断加大决策公开力度,聚焦上级决策部署、围绕退役军人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政策制定、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及时向社会公开。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2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罗军直接与广大市民对话,倾听群众意见,解答群众关心的退役军人政策问题,得到广大退役军人一致好评。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防范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2022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为自然人申请,全部按期进行了回复,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本年度办理数量与2021年持平。我局坚持信访权益和政务公开同步进行,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审查不再通过信访途径解决,有效提升了办事效率,创新了解决矛盾的新做法。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更新2022年政务公开全清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20项,并按时限做好公开。打造全面集成的全市退役军人系统政策文件库,实现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细化优抚褒扬、双拥、就业安置等门类,实现1个生命周期主题事项便捷查询,实现重点政策与办事服务互联互通。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发布制度,同步起草、同步解读、同步审查,统一编号、规范存档、主动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的内容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各项信息符合要求。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级平台健全完善局集约化门户网站建设专栏,丰富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做好日常新闻动态、通知公告、风采事迹及区局动态的更新和发布,全年发布各类信息动态889条。建立融媒体传播新机制,通过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发布退役军人关心的各类信息。发挥新媒体重要作用,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0篇。畅通政策咨询渠道,设立6部咨询电话,优化互动交流咨询平台,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在显著位置公布线下公开渠道,通过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的互动和服务功能,有效提高工作效能,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将信息公开纳入局绩效考核范围,完善考评细则,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2022年共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3次,学习《政务公开条例》《政务公开要点》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打牢工作基础,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深,不愿主动公开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更新时间相对滞后,部分栏目存在较长时间未更新的问题。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科室信息联络员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和水平。二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加强退役军人政策宣传与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2年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人大建议提案1项,办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建议,未收到市政协提案,我局按期进行了答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收费情况。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相关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安排。
(四)创新措施方面。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有待政策,我局依托枣庄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拥军码”,成为服务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军人政策的政务公开新途径,相关做法被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