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632—8799089,电子邮箱:tyjr@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围绕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优抚对象保障等方面,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市退役军人局年度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双拥共建等工作的信息公开。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上线政风行风热线等10次,邀请退役军人、军属列席2次,会议议题和相关解读内容全部在网站主动公开,并配发一图解读。2023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全部在网站主动公开,并配发解读材料。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防范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2023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为自然人申请,按期进行了回复,因其申请内容为本机关已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我们告知了其网站链接,并提供了二维码获取方式。本年度办理数量较2022年少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策文件库,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分门别类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并提供在线便捷查阅、检索等服务,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从源头规范政务信息制作,在公文办理中,明确要求信息公开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保密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清单化管理主动公开事项,定期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建立部门主动公开文件督导台账,掌握文件公开情况,督促应公开尽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健全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监测检查机制,确保网站内容准确、链接有效、更新及时。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以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积极发挥政务微信作用,进一步扩大退役军人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覆盖面,2023年共发布信息动态1000余篇。三是积极发挥退役军人网络宣传矩阵联动作用。运用系统网络宣传矩阵,组织发动区(市)退役军人部门各级网宣平台,同步刊发我局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活动,统一行动、统一发声,推动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应知尽享。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季度抽查、年底考评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评价指标年度绩效考核,推动责任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局主要负责同志靠上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年开展3次全局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共组织信息公开季度抽查4次、落实集中排查整改2次,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加强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目录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整。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结合干部培训计划,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邀请市政府办公室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结合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所急所盼。下一步,市退役军人局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一是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新闻发布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抓实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增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本领。三是加强主动公开。不断调整充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主动公开的形式,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不断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认真对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法定主动内容公开工作,抓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三)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涉及革命烈士陵园改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方面,政协委员提案涉及退役军人安置就业、革命纪念设施等方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公开,意见采纳率100%。
(四)创新措施方面
聚焦精准感知退役军人需求期盼,开辟“一村一户一群”政务公开前沿阵地,广泛建设村级军旅文化墙、红色文化走廊和革命纪念场所、政策宣传群等设施工具,结合先进典型制作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展板,以信息公开推动退役军人“家门口”服务常态化、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