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这10点要注意!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
换发工作即将启动
图|曹峰
针对老兵可能产生的疑惑
我们整理了10个问题及解答
一起来看
(文末有新旧式样对比哦)
一是与卡式证件相比,本式证件具有外观特征鲜明、易于辨识、美观大方等特点,更能体现荣誉激励和社会尊崇。 二是长期以来一直采用本式,本式证件已在社会上尤其是铁路、民航和公交、旅游等部门具有很高识别度,继续沿用利于有关部门和服务网点识别,保证交通、旅游等优待待遇落实。 三是本式证件具有抚恤关系转移等信息变更备注功能,相关变更情况可在证件变更栏中充分显示,更方便查看和掌握。 在2004年换证时,已将《革命伤残人员证》更改为《残疾军人证》,更改原因当时已专门发文(优安函〔2005〕32号)作了说明。 一是取消“革命”二字,使名称更符合时代特点和法言法语的要求。 二是将“伤残”改为“残疾”,主要是为了与《国防法》保持一致,《国防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给予特别保障。” 另外,军人致残既包括因伤致残,也包括因病致残,使用“伤残”无法涵盖病残情形。 一是证件封皮采用优质纸基充皮纸,封皮材料环保、可降解,不含对人体有害物质。 二是证件内页采用高安全防伪纸,不含荧光增白剂,具有明显防伪特征。 三是在印刷工艺上,采用了纽索底纹、彩虹印刷、双色套印等先进技术。 四是植入高频、超高频两种芯片,适应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要求,为将来拓展应用留足空间。 主要采用了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安全线防伪、团花设计、无色荧光图案、光变油墨、手绘图案等10余种纸张和印刷等防伪技术,可有效防止证件造假,更好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残疾人员的隐私权,更加人性化。另外,“残疾情况”已在残疾人员评残档案中详细记载,无需在证件上显示。 新证换发工作自2020年8月1日开始,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为不影响残疾人员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残疾人员持旧证和个人照片(4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人民警察需着制式常服)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之后暂不收取旧证,待申请人领取新证时再将旧证收回。在异地工作、生活的残疾人员,应在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换发证件。 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对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要登门温馨服务,确保把好事办好。 《残疾军人证》作为残疾军人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在交通、旅游方面使用率较高,主要优待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 按照有关规定,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转移关系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残疾军人证》样式对比